作者: 高亮

  12月24日,贵州荔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《关于限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的通知》,引发关注。

  《通知》称,今年10月以来,该局组织对全县物业管理小区开展了欠缴物业服务费清理工作,发现较大部分业主存在欠缴物业费情况,涉及面广,且数额较大。

  因部分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,导致物业公司出现拖欠员工工资等不良情况,已严重影响县物业行业健康发展,同时影响广大缴费业主的满意度、幸福感。

 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基层治理工作,维护小区缴费业主和物业企业的合法权益,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,提升物业服务水平,请欠缴物业服务费的所有业主于2025年1月底前到所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补缴欠缴的物业服务费。

  《通知》最后称,逾期未补缴的,物业企业一是将对欠缴人员中公职人员部分(含国企及退休人员)名单、欠缴时间及金额函告其工作单位,同时报送县纪委监委、县委组织部及县文明办。二是请求县诉源治理工作组组织协调,协调不成功的,物业企业将收集资料,报送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追缴。

  26日上午,县住建局物业科一名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,该县物业公司收缴物业费较低,拖欠物业费的人较多、其中公职人员也较多,引发的诉讼案件很多,导致法院案件挤压,且物业费收不上来导致物业服务跟不上,形成“恶行循环”。

  该名工作人员表示,住建局并未为物业公司“站台”,系综合考虑后,提倡公职人员先予缴纳物业费,“起一个带头作用”。